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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7 章VIP(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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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尧姆读了信,终于确定当时在蛋白石胸针的袋子上系的纸条,果然是路易莎写的,字迹一模一样——相较于此时装饰性太强,以至于凌乱的字,路易莎的字迹娟秀清晰,自成一派,实在太有辨识度了。

其实字体装饰性太强,也不一定会导致凌乱,看一些抄写员的抄本就知道了,还是比较清晰的,也有自己的美感。

不过,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抄写员一样‘兢兢业业’写字的,人家是专业的,算靠这个吃饭呢!

所以,大部分此时的日常书写,都能让后世的人眼花认不出,而且也不像一些近代的‘花体字’,看不懂归看不懂,却还是觉得好看。

至于路易莎的字,她是上辈子习惯了写意大利斜体。

这辈子一样是写‘字母文字’,就有相同的笔法习惯。

虽然过于简单了一些(以此时的流行风格来说),但好看的字就是好看的字,这种‘简单’反而是书法相对成熟时才能有的。

至少看过路易莎手写文字的人,都是只有称赞的——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因为路易莎的身份。

普通人的书法不符合大众潮流,哪怕好看,也可能不受认可。

可如果是‘布鲁多的路易莎’‘布鲁多女继承人’这样,那就是与众不同、清新优美,几乎是立刻就能被宫廷接受。

纪尧姆读了两遍信,确定自己没有遗漏任何信息.当他看到信中路易莎保证会通读《东行战记》,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有些后悔,后悔送了原稿。

相比起经过整理的稿件,原稿当然就显得凌乱多了,没那么好读懂。

之所以送原稿,一开始的心情是,想分享给路易莎自己未经修改的经历、思考。

但现在,又觉得这是个错误的决定——这在纪尧姆是非常少见的,他倒不是像身边亲近的人那样,觉得自己永远会做正确的决定,他理性的那部分不允许他这样过于自负。

但他的确是个做了决定就不会后悔的人,因为在他的人生信条来说。

面对选择,迅速做出决定总比犹豫不决要好。

而做出一个哪怕糟糕的决定,继续执行到底,也比半途而废好。

所以凡是做了的决定,他从不后悔!

纪尧姆想要将改过的初稿抓紧时间送去特鲁瓦,但又迟疑,是不是再改一遍稿会更好。

然而,就在这样的犹豫中,他像是过去最会避免的那样,陷入了左右为难、踟蹰不前中。

事实上,直到他返回西岱,都没有想清楚是将初稿送去,还是再改一遍再说。

而这个时候,他其实已经错过了做决定的最佳时机了,路易莎那边很可能已经读了一部分原稿,再送稿件只会让她不知所措。

她这到底是继续读原稿好,还是读新来的稿件?或者都要读吗?

这样犹豫着,纪尧姆回到了西岱。

他的凯旋礼,也是由别人代表路易三世进行的。

而经过一番比当初在边境小城要隆重热烈得多的全城巡游,纪尧姆终于来到了王宫,见到了路易三世。

他带了一个朴素的牛皮袋,袋子里有三样东西,分别是一捧土、一把匕首,以及一个金灿灿的护身符。

护身符完全是东正教的样式,看它装饰得极尽繁复,甚至会让人觉得这该不是一件‘圣物’吧?而实际上这也确实是一件圣物。

只是它并不来自于天主教,而来自东正教,是这次纪尧姆东征取得辉煌胜利后,君士坦丁堡的一种示好。

纪尧姆在路易三世的床前,将牛皮袋里的东西展示给他看:“这是您从未去过的圣地的土,杀死曾背叛过您的仇敌的匕首,以及君士坦丁堡的大牧首赐给的圣物。

主的神圣、骑士的荣光、洗去仇恨与屈辱的仇敌血全都在这儿了。

我已经完成了对您的承诺。”

十年前路易三世的东征,甚至没有踏上东方的土地,到罗兰西就因为当地某位总督的背叛而中道崩殂。

而现在,纪尧姆走了这一趟,将他想要的东西全都拿了回来——顺便,那个背叛过路易三世的总督,也被纪尧姆顺手祭天了。

纪尧姆向他要求了骑士比武、神前判决,这就和近代的‘决斗’差不多。

两个人为了一些无解的仇怨,光明正大约定决斗,还有要见证人。

如果有人因决斗而死,杀死他的人也不必为此进监狱。

甚至应该说,‘决斗’的传统就来自于这种‘神前判决’。

逻辑是,天主会站在正义的一边,使其胜利。

还真就是那句话说的,‘正义必胜,因为胜者才是正义’——当然,教会是十分反对这种‘神前判决’的,就和一些法院,用类似的方法做审判一样,这个举动都有试探天主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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