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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眼是一个胖胖的,眉目慈善的中年警察。
「不认识。
」杨树彬迟疑着答。
「你再看看?」许建国不慌不忙。
这一次,杨树彬仔细端详许建国的眉眼轮廓,似乎唤醒了悠远的记忆:「啊……你是……」
许建国点点头:「老同学,我们有快20年没有见面了吧,今天我在这里给你交个底,你没有任何机会了,甚至活在这个世界上时间都不会太多了。
无论对谁,你都该有个真正的交代了……」
这一次,杨树彬开口了,但他没有讲把他送上通缉令的那桩案子,而是从自己小时候开始讲起。
原来,幼年丧父的他,从小就不服管教,家人把他送到五台山学武,学成归来的杨树彬,更加信奉弱肉强食的真理。
在杨树彬20岁那年,他被一个叫「关胖子」的人真正「带上了道」,并且在道上混得了「发哥」的名号。
一开始,他并不敢真正参与抢劫,只是在一旁观看,但是也分到了钱,自此,杨树彬发现,原来干这一行来钱这么快,于是越发大胆,一跃成为团伙的骨干,也彻底挣脱了社会公俗良序的约束。
1998年11月,杨树彬和人在台球室发生了争执,他直接拔刀刺死了对方,随后逃窜。
至此,身上背着命案开始逃亡的杨树彬连法律都不再敬畏,并且在罪恶的深渊里不断滑落。
这一年的年底,杨树彬南下到广东佛山,抢劫了一位陪侍女性,这是杨树彬第一次以陪侍女性为目标。
不久之后,杨树彬和同伙再次作案。
两次抢劫案,被害人都报了警,其中一次,警察抓住了杨树彬的同伙,这个同伙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此时,已经是亡命之徒心态的杨树彬,开始反思总结:两次作案,都是因为留下活口导致自己险些被抓,如果要规避这种风险,那么就必须做干净点,绝不留一个活口!
于是,杨树彬迅速从单纯抢劫,发展到开始杀人。
那么,固定选择陪侍女性为目标,是因为对这个人群有特殊的癖好吗?还是说有什么心理上的诉求?
杨树彬的回答可能会让习惯复杂思考的人大失所望。
答案很简单,两句话:好接触,来钱快。
从这个回答就可以看出,杨树彬根本不在乎这些被残忍杀死后分尸的女性是和他一样的人类,而只不过是他猎杀的对象而已。
在他眼里,杀这些人不是杀人,是杀猪。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当时对李莉李璐姐妹,可以那样毫无心理压力地施虐。
在同伙数次被抓落网之后,杨树彬却频频凭借自身的体能优势和反侦察能力数次逃脱,而在逃亡的过程中,杨树彬发展了长期同伙吴宏业、张玉良。
当杨树彬带着吴宏业张玉良南下深圳时,他们遇到了戢红杰,当时才20出头的戢红杰,成了团伙的最后一名固定成员。
由此,他们发展了一套固定的作业流程:
首先,由戢红杰以陪侍人员的身份,在娱乐场所打探消息选择作案目标,随后,杨树彬扮演的大款开始出场。
鱼儿上钩之后,则引诱到事先租好的高档公寓猎杀。
杨树彬的掌控欲甚至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上:每次作案前专门购买的手机号必须是777、888这样的吉祥号;用作猎杀场所的出租房必须是高档小区;租的房子必须有浴缸,这样方便肢解尸体;不可以用斧头砍砸尸体,以免声响惊动邻居;到银行取款时必须戴帽子遮挡面部,防止被监控拍照……
就这样,他们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连续作案,足足杀害了10名女性!
并且无一例外,都是碎尸至面目全非后抛尸、逃匿。
为什么杨树彬这么偏爱用绞肉机碎尸呢?
一般来说,杀人后碎尸,无外乎三大诉求:代偿、报复、自保。
很明显,杨树彬属于第三种。
还记不记得我们之前说过,杨树彬团伙犯下的连环案之所以多年未破,正是因为尸体被破坏到面目全非、无法追溯受害人身份,以至于案件陷入僵局?
杨树彬团伙正是从规避风险的目标出发,选择了用绞肉机碎尸至面目全非后再抛尸:还有什么能比一团连指纹都找不出来碎肉,更能掩盖受害人身份呢?
「割头绞肉馅」,听上去很惊悚,也确实十分血腥,但是绞肉机也好,刀割斧砍也好,分尸只是一个手段,杀人才是目的。
无论选用哪种分尸手段,都是为了让一个人在世间「失踪」,从而延长TA的死亡事实被发现的时间。
只不过和十几年前相比,在如今的社会条件下,再想用这种方法来拖延时间,显然已经是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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