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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荀天弃本名荀步御,乃齐鲁荀家当代家主荀扩腾的长子,他自幼武学天赋奇高,年方二十岁时,便单人独闯沂蒙山,将盘踞在沂蒙山区的一伙剧盗铲除干净;二十三岁时,仗剑上泰山与当时号称齐鲁第一快剑的松风观观主玉磐子比剑,并在第八十七剑时将玉磐子击败;二十四岁时,在淮水河畔与当时已名满天下的狂刀战雨道左相逢,由于两人年纪相仿俱是少年心性,一言不合之下便拔刀相向,虽然他最终败北,可淮水一战却使他天下知闻,被誉为天才剑手。
这样杰出的少年自然是父亲的骄傲,是以荀扩腾一直有意将阀主的位置传给他,只是由于他的资历实在太浅而搁置。
而对于当时的他,连荀家有史以来最出色的机关土木宗师“机巧狂士”
荀扩赋也盛赞曰:“吾家后继有人矣。”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前途无量的大好青年却因为做了一件大错事而弄至人不象人鬼不成鬼的凄惨境地。
事因也很简单,他爱上了一个女人,一个绝对不能爱上的女人。
这个女人年长他五岁,名唤含烟,出身名门,善诗词歌舞,长于绘画弹琴。
容貌也许并不是那种让人乍看之下便觉惊艳的类型,可是她眉宇间总是有一层淡淡忧郁,却令人一见便心生怜意。
荀步御第一次见到含烟是在一次家族的聚会上,那时他才十七岁,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而含烟二十二岁,正是女子如花一般盛开的季节。
聚会上,大家都在笑,只有含烟默默地低着头、锁着眉、痴痴地望着窗外出神。
荀步御在不经意地时候看了她一眼,可从那一眼之后,眼光便再也没有从含烟的身上移开。
这一眼,他足足看了十一年。
爱一个人没有错,爱一个比自己年长的女人更没有错,错的只是这个女人的身份。
含烟是荀步御幺叔的妻子,他对含烟的正确称谓应该是婶娘。
有悖伦常的禁忌之恋是最痛苦的。
那种无法向人倾诉表白的痛苦足以将人逼疯,于是荀步御疯狂地练剑,随着他剑术修为的增高,他脸上的笑容却越来越少。
直到他发觉每挽出一个剑花,看在眼中却都是含烟深锁的眉头时,他才突然崩溃。
那时他已功成名就成为荀家最杰出的弟子,那时他已经二十八岁。
默默痴恋一个人十一年,相思早已深入骨髓。
可是,因为相互之间身份的关系,这样的爱恋势将要永远继续下去。
这样的痛苦谁能承受?
那一夜,他喝醉了,喝得酩酊大醉不醒人事。
等到他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含烟的床上,而含烟却赤身裸体地自刎在床边。
含烟的鲜血将整个房间都染红了。
从那天起,世上便没了荀步御这个天才剑手,却多了个鹰潭鬼客。
十几年来,荀步御一直孤身一人自我幽禁在人迹罕至的鹰潭,终日与禽兽为伍,改名三弃——意即“天弃、地弃、人弃”
,自号“鹰潭鬼客”
,羞于与人同列。
荀步御一般极少离开鹰潭,即便是为了替家族里的事奔忙,也是办完事便消失无踪。
所以时间一久,“鹰潭鬼客”
的名号虽然闻名遐尔,他的本名却少有人知道,而“荀三弃”
这个名字就更少有人提及了。
“不用客气了。
我荀三弃既然自号‘鬼客’,喝得自然不会是酒,而是血了。”
听到温师仲客套的虚话,荀三弃眼中不由激射出一道讥笑的神色。
他伸手点了淡月两女的穴道丢在脚边,自己却老实不客气地一屁股坐了下来,大手一挥,将满桌地精美酒菜打翻在地,仅留下一只大酒杯。
随后,他从自己怀中取出一个牛皮袋,拔开塞子,将袋中红色的液体倾注于杯中。
“血!
他喝的真的是血!”
温婉儿突然带着哭音惊叫出来,声音中俱是恐惧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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