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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军的人很贪吃马肉,非要等吃完午饭再走。
杨晓军说:“又不是很着急的事情,吃完了再走嘛,不然背着也麻烦。”
我说:“说不准前面还有死去的马。”
“先顾着眼前的,做人不能好高骛远啊!”
我心说去你大爷的,好高骛远用在这里不合适吧。
不过我也没办法,只能跟着他们吃完了午饭。
这群王八蛋吃饭的时候喝了不少酒,吃完了倒下就睡,一直睡到了四点才陆陆续续醒了过来。
醒来之后去拉屎撒尿,然后坐在一起抽烟,闲聊。
只能说这群混蛋实在是太散漫了,我和他们绝对不是一路人。
这么一耽误又是一天,整个一天沙漠里都没怎么刮风,我们今天要是赶路,起码能走五六十里,这都看到昆仑山脉了,抓紧走几天也就出了这该死的沙漠了。
到了山里,啥日子没有啊!
非要在这臭名昭着的鬼地方吃马肉。
这一辈子没吃过肉咋的?人和人相处是很难的,一个人要有两个能处得来的朋友是这辈子的荣幸。
书生和朱泉后很对我的脾气,王辉那小子就不行,太能算计,缺少豁达。
不过王辉那小子最近过得也不错了,他带着强强和芳芳,还有芳芳的孩子,日子过得很滋润。
周蝶劝我说:“别生气了,这世上什么人没有啊!
他们之所以死心塌地跟着杨晓军,还不是因为杨晓军和他们是一样的人。
要是你这样的老大,人家还懒得伺候你呢。”
我指着昆仑山的方向说:“胜利就在眼前,结果在这里吃马肉,喝黄酒,睡大觉。”
周蝶说:“人各有志。”
书生说:“希望明天别刮风。”
第二天一早就起了风,风不小,杨晓军也许觉得耽误了一天有些愧疚,他坚持要行进。
我实在是不想在沙漠里呆一天了,我得找个地方去洗个澡,我这头发都粘在了一起,我实在是受不了了。
顺风走其实还是挺轻松的,周蝶有自己的办法,她竟然用衣服和竹坯子做了一个风筝,拉着她走。
她有时候一跳那么猛跳出去十几米远,把我们羡慕的不行。
风筝就拴在她的胸口上,她用绳子把自己绑了起来。
按照她的计算,这样的风,最多就是拉起来五十斤的力量,她体重一百一左右,自己只剩下六十斤了。
就算是背上五十斤的装备,就和轻装上阵的感觉是一样的。
但是她忽略了一个问题,风速是会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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