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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点低血糖的毛病,有时候总是头晕,以前余序替我准备的早餐总是很丰盛,我渐渐地好了,这几天,我吃的很少,又几乎睡不着,才买了盒水果糖备着。
他高大英挺的身躯往前走了一步,我顺势拿出了盒子递给他,怕他还要问,我又继续写:“还有,我迷路了。
手机也没电,我不是故意的。”
说完,我试探着,目光缓慢地来到那张英俊傲慢的脸上。
谢雍好像没那么生气了,我松了口气,心里那块石头稍稍落地。
我告诉他,我得回家了。
他理所当然:“上楼。”
我忙摇头,我受不了,也没办法继续跟他待在一起了。
谁知道叶风麟会不会心血来潮再戏弄我一次,再从谢雍眼皮子底下溜走的借口,我找不到。
为了让他相信,我把衬衫扣子微微解开些,“我住在你家过敏,很不舒服。”
谢雍意味不明地轻哂一声,又不动声色地收回。
“今晚不会了。”
他说。
我无法说服他,只能惴惴不安的跟着他回去,只是这一次,谢雍带我在门口录了瞳膜和指纹权限,告诉我,这个公寓以后我再也不会迷路了。
我非但没有觉得欣喜,反而更加惶恐。
谢雍买的那些东西我不敢用,在浴室把衬衫脱下的那刻,我仔细看着自己的脖颈,锁骨。
因为皮肤很白,红痕细密,不怎么明显,最初,我以为是过敏,靠近镜子后,我忽然吓了一跳。
是被亲吻后才会留下的东西。
只不过,那个人技术说不上多好,而余序又舍不得在我身上留下,我对这样的痕迹,印象还停留在很久以前和蒋棹在一起的时候。
蒋棹这人床品不太好,暴戾和征服欲下,他每次做后留下的痕迹,非常明显。
我莫名的惊出一声冷汗,昨晚我竟然把谢雍当做了余序,甚至还主动抱住他……
我抓紧了衬衫,甚至偷偷把房间的门也反锁了。
我坐在地毯上,抱着双腿,瑟瑟发抖,几乎一晚上不敢睡觉,清晨的阳光才微微穿透云层,我蹑手蹑脚的出门。
“呜……汪。”
谢雍的宠物狗就在门前,它看着我这副做贼似的模样,歪了歪头。
我迅速比了个嘘声的手势,小狗很通人性,乖巧的蹲在那里。
“……”
真乖。
我摸了摸他蓬松的毛毛,笑了笑,趁着谢雍还没起床,低着头从公寓里离开了。
清晨,天气又冷,路上压根没什么人,我好几天没回家,担心着余序养的那些植物,脚步又加快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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