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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放在小柜里的钱全被格兰妈妈拿走了,她说这是“房租”
。
“我和小语还得吃饭,所以我就出去找活做。”
海连注视篝火的视线没有焦距,他手指不自觉地蜷曲,更像在自言自语,“我那个年纪能干的活不多,去当乞丐,小偷是一种;去捡煤和洗衣裳是一种;有人问我要不要卖屁股,我跑了;最后红榴港的一家船厂收留了我,让我去桅杆上敲钉子。”
海连每天能赚七个铜锱,三个给格兰妈妈,两个是他和妹妹的饭钱,一个存起来,剩下最后一个给海语买一朵最漂亮的鲜花——久梦城的女孩子头上一定要戴花的。
“好看吗?”
海语晃着脑袋问。
“你最好看。”
他亲了一下妹妹的额头。
“……但是每天三个铜板根本不够‘房租’,格兰妈妈开始搬我家里的东西,从箱子里的书,一点金银器,到桌椅,甚至是阿爹穿过的旧衣服……我知道她其实是拿这些钱去换了酒,去养和她相好的那个恶棍,”
海连垂下眼睛,“但我是个废物,我不敢再和她争,因为我不想让小语又坐在地上哭……方停澜,你在听吗?”
“我在听。”
方停澜回答道。
那两年很难熬。
他想钱想得发疯,每天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把藏在袜子里的铜锱数上一遍。
他甚至有一天不受控制地跟着一个老太太身后走了一路,只因为看见了老人腰上没有系好的钱袋绳。
但他最终还是没有下手,哪怕他知道自己从来走路无声,比猫更加轻灵。
海连说到这里时稍稍停了一阵,仿佛在思考能不能对方停澜讲下一件事。
方停澜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位倾听者,如果他们俩最后困死在岛上,那或许也是最后一个。
方停澜似乎感受到了他的犹豫,他又轻轻攥了一下二人交握的手,重复道:“我在听。”
“谢谢。”
海连吐了口气,继续说道,“等我到十四岁的时候,格兰妈妈把能搬的东西全都搬走了,只留给我和妹妹一张床,两条被子,并警告如果下个月中旬我交不出房租,我们俩就滚去睡大街。”
好在彼时他已经在红榴港里混了近两年,多多少少也认识了几个狐朋狗友,有个绰号叫跳蚤的少年给他出了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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