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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慢悠悠道:“谁声音大就说谁。”
见对方给气的嘴唇发抖,半天说不出话,于海又慢条斯理的继续说:“嗨,没说你。
就是想起来,我以前养了一只阿拉斯加,也叫包子。
有一天突然不见了,我怀疑是我身边某个喜欢虚张声势的故人偷走的。”
包子的名字是于海取的,阿拉斯加打小黏他,像个挂件一样贴着他的裤脚,其他人使出浑身解数也吸引不了它。
于海不在场还好,只要他在,其他人但凡抱它,立刻就会被杀猪般的凄厉叫声魔音贯耳。
也不知道一只狗怎么发出猪叫的。
只有一种情况除外——用肉包子勾引。
它最爱吃的就是食堂大师傅做的肉包子。
只要晃晃手中的肉包子,年幼的阿拉斯加立刻被迷的晕头转向。
于海说:“这么爱吃肉包子,就叫你包子吧。”
工友们都觉得再合适不过。
从手掌大小养到膝盖一样高,没感情那是不可能的。
于海挑逗的挠着大狗的下巴,笑道:“说起故人和狗,我还挺想它的。”
“你……”
魏朝宗眼底浮现微薄的希冀,“你想过我。”
于海笑道:“魏少说笑了,你又没偷我的狗。
再说,我想个偷狗的干什么?我想的,是我的狗。”
我想的,是我的狗。
魏朝宗觉得心切割成两半,一半浸泡在冰水里,一半被烈焰炙烤。
于海是什么意思。
于海在暗示,他可以回到他的身边吗?他们能回到雨夜前——于海笑着招招手叫他小狗的从前。
另一个声音嘲讽的说,痴心妄想!
五年,见不得光的偷窥者,你做了五年。
没有你的生活,他是多么的畅快。
他从来不曾想起你。
即便你死了,他也不会多看你一眼,多念你一分。
你心甘情愿做他脚下的狗,但在他心里,你的位置不如一只真正的狗。
但是,万一哪………魏朝宗像抓住最后一棵救命稻草般紧紧攥着微不可见的一丝希望。
即便是万分之一的可能,他也不甘心放弃。
“走失的他或许一直想要回到主人身边,只是你放弃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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