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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嘛,我还走得动。”
一行人带着余平安向某某新开的饭店走,余平安从纸箱上起身,身上并没有多少土,走在他们一起,还真没多少人看得出他是乞丐。
进了饭店,老沈说:“你们坐那一桌。
平安,咱们爷俩单独坐这一桌。
不要嫌弃,他们虽是吃过了,我让撤走了空盘子,留下几个菜,咱们再点两个。
重点是喝酒,他们去隔壁的包间吃,不影响我们的。”
明白,这就是叫自己来的原因,余平安知道这才是下马威。
“没事,叔,我不介意的。
以前我们村里红白喜欢剩下的菜大家都吃。
吃了热,热了吃,最后热成糊糊了还在吃。”
“那就好,我以为你打了几年工就忘了本。”
双方你来我往,言语交锋。
边上的包间,夜班领班点好菜,开始上菜。
领班关上门:“你们说,咱老板为什么就不能放过余平安?是不是他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还是这余平安太重要,老板不想失去人才?”
这领班现在想的是,自己位子应该没事吧?要不然,这就亏大了。
一个乞丐捡一次那是老板心善,捡两次,那就不是心善了,是有意为之。
“这个嘛,谁知道。
可能是老板觉得这余平安混不下去了,能成为我们的反面教材。
我小时候听过一个故事,说有一个孩子叫王百万,自小家里是地主。
后来长大不学谋生的手艺,父母去世,家道败落。
父母给他盖的房子是一个砖缝里有一块金砖,让他过不下去了拆房子卖,拆的时候就能发现金砖。
这货直接一整院子卖。
卖的房子的钱花完了,街上的饭馆都以叫他来吃饭为荣,说是什么活招牌,就这样王百万过了一辈子。
到后来,街坊邻居都以王百万为耻,教育孩子必说他的故事。”
“你说的对,可能就是这个意思,是我想多了。
要不,咱们过去给老板敬杯酒?”
领班还想去听听。
主要是两个包间离的远,隔音,听不到别人说什么话。
这边,余平安正给老沈敬酒。
这次喝的是老沈带的白酒,两人有点喝高。
“我都喝了一场了,你不行啊。”
“谁说的?来,接着喝。”
这时,夜班的员工敲门进来敬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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