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客中文网

第七百一十六章 仙人传法安史之乱(第1页)

天才一秒记住【做客中文网】地址:https://www.zk01.net

李白自幼放荡不羁,豪气万丈,他总觉得这世上没有自己写不出来的诗,直到他见到了那首国师的《将进酒》。

当时那种巨大的冲击感,恍惚间,他甚至觉得这是自己写的。

再加上他喜欢寻仙访道,渐渐的便对国师越发崇拜,多次扼腕叹息,恨自己没有和国师生在同一个时代,不能拜其为师。

从青阳镇到龙游县,再到醴陵、龙虎山,以及现在的长安,他沿着当年国师走过的路重新走了一遍,宛如朝圣。

虽然已经靠着诗文名满长安,被称为谪仙人,但每当想起那个男人时,他总是会自愧不如。

想了想,李白又写了一首诗。

“吾爱李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题目也很直接,赠李天师。

老实说,写这首诗,除了表达自己对国师的敬佩之情外,李白也有自己的小心思。

他走了这么多地方,却都没有找到国师在何处隐居,既然如此,或许可以为国师写一首诗,若此诗能天下闻名,可能国师会主动现身相见?但当写到最后一笔时,他心爱的那只毛笔不知为何突然断了。

李白顿时心中肉疼。

这毛笔的来历可不简单,他曾去龙虎山求见国师,国师没见到,却见到了已经一百五十二岁的张天师,也就是国师的师父。

他见张天师苍颜白发,却精神矍铄,气度超然,不禁感叹当真是神仙中人,当即为龙虎山作诗一首。

张天师看后哈哈大笑,还赠一礼,便是这只翠色毛笔。

据张天师说,这只毛笔是国师早年练习符箓时所用,虽不是什么名贵法器,却也有趋吉避凶之效,最主要的是其中的纪念意义。

毫不夸张的说,就凭国师早年所用这个噱头,此笔便能卖出一个天价,不说国师在民间巨大的影响力,就连当今天子,都喜欢收藏和国师有关的宝物。

李白得到此笔后,可谓是如获至宝,没想到今天不知为何突然断裂。

就连周围人的叫好和赞叹声都听不进去了。

但是下一刻,他就察觉到了不对劲,因为周围突然开始骚动起来,有人高呼救命。

一只牛犊般大小的野猪在城中横冲直撞,獠牙闪烁着寒光,奔走如电,撞飞无数行人。

李白整个人都惊了,这里可是长安!

自布下周天星斗大阵以来,大唐便成为了妖魔禁区,已经多少年没有出现过这种事了。

不过好在朝廷的反应也很快。

一道身影自云中而落,竟是个妙龄女子,穿着一袭白色道袍,手持一根玉色拂尘,带着西王母面具,目光清澈灵动,气质飘逸出尘。

女子手捏雷印,晴空之中顿时降下一道霹雳,轰在那猪妖身上。

刚刚还不可一世的猪妖顿时倒了下去,浑身冒起黑烟,已经死得不能再死。

女子微微蹙眉,心中疑惑。

为何最近周天星斗大阵频频失灵,各地妖物都有增多之势,难道是……他所言的大劫将要来了?想起那个男人,她眸光一黯,最后轻拂云袖,收走了猪妖的尸体,飘然离去。

李白傻傻地看着,良久才回过神来,感慨道:“真神仙中人也!”

他打听此女是谁,实在找不到国师,拜她为师也可以。

有人摇头道:“大诗人,你就别想了,她是蛰龙的新人,西王母,据说她的法术,是国师亲手教出来的,不是弟子,却胜似弟子。”

李白顿时羡慕不已。

半个时辰后,他来到繁华的东市,准备找匠人修补一下自己的毛笔,然而看了几家都不满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豪门后妈在娃综靠反向贴贴爆火了神级反派靖天下青珂浮屠我在决斗都市玩卡牌老祖出棺冥婚盛宠:校草鬼夫好凶猛半岛检察官超级鉴宝师帝枭盛宠:总统大人买一送二反贼平天下无限邮差我在黄泉有座房听说你爱我完美世界:开局融合重瞳至尊骨我用闲书成圣人真武狂龙寒门败家子灵气复苏:从小奶虎进化成禁区兽皇!长姐有灵泉,荒年吃喝不愁玄学崽崽五岁半,这家没我都得散他看见你的声音诡异星巫斗罗:我教皇身份被比比东曝光了琥珀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