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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看到包扎的手帕,没有对郑冰细心体贴的感动,反而有些怅然和自嘲。
他一直跟在郑冰身边,是他的知己,朋友,兄弟,家人,除了伴侣这个位置,他几乎占据是郑冰生命中最重要的存在。
他有多爱郑冰,就有多了解郑冰,他这个人说好听点叫直率仗义,不拘小节,够爷们。
说不好听点,就是不解风情,不浪漫,一根筋,钢铁直男癌晚期。
手帕这种他认为娘里娘气的不必要东西,完全不可能存在他身上,他宁愿用袖子衣摆,也不愿意用手帕的。
看着腿上白色的绢帕,林夕冷笑,这不定是哪个小女生的定情信物,给他包扎伤口,真是纡尊降贵,糟蹋东西了。
郑冰看林夕一动不动,眼睛还死死盯着腿上的帕子,满脸疑惑。
“怎么了?腿疼的厉害吗?应该是外伤没伤到骨头啊!
怎么会那么疼?”
郑冰再次伸手检查了一下伤口的情况,确定没有伤到筋骨,只是伤到皮肉,再次不解的看向林夕。
对上郑冰满是疑惑的大眼睛,林夕只在那眼中看到清澈的愚蠢,他就不该相信,也不该期盼这小子有情商这种东西。
林夕挣扎着扶住一边的地面要起来,郑冰赶紧伸手扶他起来,还主动询问,“我背你回去吧!”
“不用,你后背都出血了,你还是回去上药吧,我自己能回去。”
林夕忍了又忍,还是将关心说出口,说完林夕又后悔,开始自我厌弃,关心郑冰似乎早已经成为习惯,成为他下意识的第一反应。
如果不是早就做好和郑冰划清界限的心里建设,刚才郑冰护住他受伤的时候,他绝对不是关心自己的腿,而是关心郑冰的伤。
爱一个人成为生命中的一部分,他的所有一切都成为自己的优先选择,他的喜怒哀乐都成为自己的情绪。
那么,可悲的就不是郑冰,而是他,林夕讨厌这种为了郑冰付出一切的自己,却忍不住一次次心软一次次的做了。
他讨厌郑冰是个捂不热的冰块,更讨厌那个喜欢热脸贴冷屁股的自己。
早就决定好了,这一世,他和他不想纠缠不清,他和他分道扬镳,那么就从不好的习惯戒掉开始好了。
“你回去吧!
我自己可以!”
林夕挣脱开郑冰的手,像是他身上有什么脏东西,沾染上了就甩不掉了一样。
郑冰看了看自己的手,刚才撑到地上了,确实不怎么干净,林夕浑身也脏兮兮的,他们全是一丘之貉,谁也不比谁干净,至于如此嫌弃他嘛?
林夕那嫌弃的小眼神儿都快化成实质了,让郑冰很不自在。
郑冰想要上前扶住嘴硬的林夕,林夕却提前躲开了他的手,看着抓空的手,郑冰有一瞬间的烦躁涌上心头,他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想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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