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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黄昏愿意,在上面输入“黄昏、射雕”
两个关键词,至少就有一百多万相关资询。
好了,现在就开始阅读。
一条一条点开,寻找合适的内容。
然后一一复制,粘贴到自己新建立的文件夹之中。
这种工作持续了一周才完成,让黄昏吃足了苦头。
眼睛里全是血丝,面色因为长时间盯着屏幕而变得有点苍白。
一只新鼠标被他的脏手摸得全是污垢。
等收集完所有资料,一看文件夹,居然有三十多万字。
这点字数对一本小说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两个小时就读完了。
可这些资料可全是枯燥的数字以及相关背景描述,历史沿革,世界形式分析,读起来绝对不是一个愉快的过程。
一天时间,黄昏就将这些东西读完了。
不过,这些东西要消化掉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黄昏在写作的时候将这个文件夹挂着,写到相关部分就去瞄一眼,看看自己有没有开黄腔。
这种写作过程已经谈不上美妙了。
黄昏也没有纯文学的写作经验,一开始就选择了一个非常踏实而笨拙的方法。
除了看这些资料,黄昏甚至还找出了世界地理和世界气候百年变化,已经洋流潮汐方面的资料阅读,甚至还自学了法语。
反正他有超级强悍的记忆力,什么东西都只要看过一眼就忘记不了。
因为涉及到种植业,黄昏甚至还看了部分农业方面的资料。
这种工作一准备就用了将近一个月。
回头一看,自己的这边情人只写了开头的两三千字,后面的内容一点都没有写。
他不禁有点埋怨自己以前的阅读面太窄,书到用时方恨少。
如果自己以前什么东西都看,现在何至于如此恼火。
如果自己以前读过情人这本书,而不是仅仅去看了同名电影。
直接抄袭就是了,又何必要自己动手写?
写作和码字是两回事情。
这一点黄昏是深刻地认识到了。
作家和写手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物,自己不过是游离在两者之间而已。
好,准备工作结束,现在开始写了。
可,那种文字,那种蕴涵在文字之中的味道自己究竟该如何写出来呢?黄昏写惯了网络文。
网络上的东西对文笔没什么要求,只要你能够将故事说清楚,让所有人都听不懂就行了。
可,纯文学,尤其是情人这种现代风格的小说,你就要弄得所有人都看不懂才是王道。
可,你的文笔必须精美,让所有人都挑不出毛病了。
难度很高的工作。
可让人期待,让人心里高兴。
这是第一次,黄昏对写作有了一种游戏的态度。
这不过是一次考验而已,又何必想太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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