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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儿他们可是记得牢牢的!
毕竟是继承了大吃货国基因的部落。
天天想着好吃的的,可不只有湖松一个人~后面的事情就不用过多叙述了。
大家的“吃货”
血统纯正。
秦臻带着人一路抬着烤的半熟的野猪往回走,就一路把所有族人都吸引过来了。
她也没有让人回去干活儿的意思。
虽然建设部落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但是生活总得有点乐子。
收获这么大一只野猪下次可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大家这几天都够辛苦的。
花几个小时的时间,好好准备一顿大餐,不过分。
何况——秦臻开始盘算着给大家安排任务。
真的想把这只猪吃进肚子,还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呢。
“湖棕,湖阳,你们两个负责把咱们的雨棚和篝火堆移到这里。”
秦臻现在站在她选定的未来的“生活广场”
上。
这里几乎是湖心半岛的最高点。
距离目前选定的盖房子的地方也非常近。
可以说是既方便观察全岛,又方便回到居所。
所以,秦臻打算,以后就把这里作为部落生活的中心。
篝火堆放在这儿,吃饭和晚上值夜都在这儿进行。
“湖松,你来给猪剃毛。”
秦臻下一个叫到了正鬼鬼祟祟,总想用手摸摸猪肉然后尝两口的湖松。
说起来真是哪有好吃的,哪就有这小子。
这次不是他发现的野猪倒真是个意外。
“你拿着火把,把猪毛全都烫一遍,然后用石刀把猪毛刮下来。”
野猪的鬃毛其实是一种很不错的资源。
秦臻之前在哪看见过,说这东西用来做刷子特别合适。
不过现在嘛……秦臻看了看这猪被烧的乱七八糟的样子。
再考虑到现在自己这儿的科技树离能够做刷子还有十万八千里。
果断让湖松用最直接暴力的办法给猪去毛了。
科技树下次再攀登,这次还是先吃饭吧。
给湖松安排了个去毛的任务之后,事情就进入了比较复杂的阶段。
古代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但是到了秦臻这儿,她是只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跑。
接下来,该怎么处理呢?“湖冰,湖阳,给猪开膛破肚的活儿就交给你们两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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