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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完便扬长而去。
“他是阮韵伟,这个人我知道,他女朋友就是林夕,那封信就是他女朋友写给你的。”
天宇说道。
“什么?这怎么可能?那我怎么办?”
“很简单啊,你告诉她做朋友就做朋友呗,反正她老公也不是不知道!”
天宇得意地扬起了眉毛,可是我只觉得那个“老公”
很刺耳。
“呃,那你帮我回信吧!”
“我?你别开玩笑了,人家写信找你又不找我,再说了,你那么好的文笔,难道连一封回信也写不好?”
“那好吧,你不帮就算了,我自己写!”
我故作生气,他却早摸透了我的心思,竟然回去坐下了。
好你个天宇,我非写好还不可呢!
刚好下节课我已经写完作业,就开始回信,却苦于没有信纸,刚才也忘了向天宇借几张,只好找了一个普通的笔记本写起来。
斟酌字句,颇为费神。
最后写道:千金易得,知音难觅;若有缘分,相识何妨。
我将这页纸撕下来,简单对折。
还剩下不少时间,就随手翻了本杂志,竟又忘了把信传给天宇让他修改一下。
他可是有一大堆信纸,一大堆情书,和一大群女朋友的人。
果然,刚一下课,那个男生就跑了过来。
我把信递给他,没有说话。
他用大拇指和食指捏过信,问道:“写好了?”
“好了。”
我说道。
他把信抛进口袋,慢悠悠地走了。
第二天上午,我又收到林夕的信,是一个女生送来的,自称是她的同桌。
我忘了问她的名字,因为在想另一件事,为什么送信的不是阮韵伟?我展开信,依然是娟秀的字迹,匀称的笔画。
她约我周日下午在校图书馆见,信号为两人都拿一本刊有我一篇散文的《文选》。
为什么我也要去拿《文选》?她应该早就认识我,只要她去拿,我就能认出她,我想。
明天就是周末,我郑重其事地问天宇该怎么办,我要不要去?他却笑道:“去就去呗,多一朋友有啥不好,何况还红颜知己呢!”
这两天他总拿我开玩笑。
周日下午,我洗了澡,换好衣服,并习惯性地带着一本读书笔记和一支签字笔就去了图书馆。
我看了看表,还有八分钟,图书馆的人不多,也并没有发现一个拿着《文选》的女生。
于是我去书架上把它取下,在一个靠窗的位子上坐下。
由于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而且现在也没有一点读书的兴致,就无聊地看着来往的人。
其实现在很少有人有读书的兴致,似乎每个人都是作家,却没有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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