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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
沈望垂着头说。
沈望阖上眼睛,做了个短暂的梦,梦见了二十岁的顾重,二十岁的顾重是天边的云月,一笑便有了光辉。
二十岁的顾重并不吝啬他的笑容、深情,浪漫得像个流浪的诗人,又固执得像个离家的少年人。
他在梦里喝了瓶stch,醉得一塌糊涂,半倒在个顾重身上,那时候顾重刚追了他小半年,包厢里都是人,烟雾弥漫,音乐开得很响,顾重嘴一张一张地对他说话,但他根本听不清顾重在说什么,他只记得眼前的嘴唇唇色很红,不如平日里的那般难以接近。
沈望被他追求,但顾重出身显贵,是天生的猎人,而他是被逃无可逃的猎物。
然而喝醉了酒,顾重变得可爱了起来。
他迷迷糊糊地盯着顾重的下巴尖儿许久,笑着亲吻顾重的下颚,又在顾重愣住的目光里,得寸进尺地钻进了他的嘴巴里,还拍了拍他的脸蛋说,想给他唱歌。
顾重目光深深地给他拿了麦克风,他便口齿不清趴在顾重的肩头对他唱《nothg’sgonnayloveforyou》。
顾重听了,就忍不住笑,笑起来又帅又可爱,眼睛弯弯的,没有平日里半点的邪气。
他们当晚接了吻、做了爱,成了情侣,黑暗的卧室里,他躺在床上,紧张得几乎心脏骤停,他头一回以接受的姿态赤裸全身,当顾重分开他的腿,插进来的时候,他被填的满满的,浑身颤抖,却仿佛找到了灵魂的另一半。
他至今记得顾重的眼神,柔和而深情,包裹着隐忍。
他想玩闹一句顾重的深情,却被顾重用吻堵住了。
等沈望醒来时,已是午夜时分,机内是轻微的呼声,窗外是熟悉的黑夜。
他抹了把眼角,才发现湿润。
他一度以为爱是威士忌、尼古丁和激情的催化物,如今他才逐渐明白,爱或许是鸟投林,避无可避的目光所及,所到之处皆是他的领土。
只是为时已晚,如今余下的黑夜,留他一人慢慢耗。
沈望是幸与不幸的极与极。
年幼无知时,太过不幸,长大了倒是事事顺遂。
他不过是想混口饭吃,和孤儿院里的几个玩伴组了乐队,在酒吧里卖唱。
也不知是靠脸,还是靠实力,他人气颇高,酒吧老板都愿意请他们乐队,虽说酒吧里鱼龙混杂,但他能赚到钱,活得也算滋润。
没唱两年,他的名气已经在这个圈子里已经传开了,逐渐有小范围的粉丝慕名来听他唱歌,偶尔也有同志约他,只是他没想到里面还混杂着个中年大叔。
那男人总点杯酒,安静地坐在角落里。
他每场演出,那大叔都来,一跟就是半年。
终有一天,他下了台,老板说有个男人找他,老板朝角落里一指,就是那满嘴胡渣子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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