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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我金手指呢
“宣瑞,这件事我只信你。”
我都快疯了!
什么就只信我啊?
我蹲在马路边上,烦躁地抓自己头发,仿佛生活陷入了无尽的绝望之中,深深地无力感,令我崩溃。
过路的人,看到我这样,根本无人在意。
毕竟在民国年代,突然有个人在大街上发疯,是十分常见的事情。
完蛋了!
已经被景无许发现了,要是再跟踪下去的话,我一定会死的。
“孤狼,你在大街上发什么疯?”
戴着厚重眼睛的瘦高个七鸽,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身边,一脸不知所云的看着我。
我心情很是烦躁,看到有熟人出现,连忙起身求助:“你代替我跟踪景无许。”
七鸽双手抱在胸前,一副看破我内心深处的样子:“你这几天看上去很不对劲,都是在为景无许烦心?”
宣瑞双手无奈地抓了抓自己鸡窝一般的头发,烦闷地说道:“是啊。
我都快疯了。
你快救救我!”
我恳求地看着七鸽。
七鸽很不能理解地看着我。
“你最近太不对劲了!
作为曹家四大金刚之首的孤狼,从来都不喜于色,不怒于心,不乱于心的,却在上周醉酒掉进井里被救出来后,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
怎么能不变一个人?
我在现实社会中拍戏拍得好好的,不知道哪个缺心眼的,将我推进井里,等我再次清醒过来后,我居然穿书了!
这书是我正在拍的戏,我是男主角,饰演的角色正是曹家的大少爷曹逸之。
结果穿书后,我从男主角成了男主角的打手,曹家四大金刚之首,那个神龙见尾不见首的专门帮曹家打点烟土生意的孤狼。
书里对孤狼容貌的描写很少,因为孤狼本人总是蒙着半张脸,但是那双如刀锋一般凌厉的眼神,就单单站在人群里,都不敢有人轻易直视。
加上孤狼手段残忍至极,基本上只要钱到位,孤狼什么都可以做。
孤狼因为经常帮曹家处理善后的事情,对于曹家敌对势力的收买更是没有放在眼里,甚至会二话不说就直接将挑拨离间的人斩杀了,因为此孤狼也被称为曹家最忠心的狗。
“最忠心的狗”
的称谓,对于孤狼来说,不是贬义是赞美。
但是对于我来说,这样一个常年混在阴沟里面的打手,让我来演这个角色可以,但是让我真正去成为这样的人,是绝对不可能的!
谁能不痛恨鸦片?!
自18世纪初,英国人对华大量输出鸦片后,烟毒就残害了我国两百余年。
这两百余年,害得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更加是民国时期,中央与军阀各自为政,各路军阀为了争抢地盘,还大势纵容并鼓励种植罂粟。
我们不仅被列强欺凌,还被自己人残害意志。
如今的局面,富的很富,穷的连饭都没有得吃,甚至街头随处都可以看到明码标价自己子女的父母!
我穿书而来成为了孤狼,却没有延续书中孤狼不同凡响的武功,现在身手就是和普通人一样。
别说拿枪杀人,让我跟普通打手打一架,都费劲。
我原本想和曹逸之请辞,让曹家放自己去过普通人的日子,结果再去曹家的路上,发现不少势力想要暗杀自己。
如果不是自己那几个靠谱的手下,我可能就是一穿书就直接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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