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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晓得他在纽约干什么。
我不可能派人跟踪他,因为他肯定会发现的。
再说有些事情只有哭包才能做好。
昨天我女人问我怎么能拿到去美国的护照,她笑得很开心。
她有资格笑。
但今年我有事情要做。
我说不清上次我关心金斯敦街头的事情是什么时候了。
劳动党迫不及待地想要这个国家,现在他们得到了。
两边最好都他妈噎死。
现在有其他的街道需要我关注,我需要做的只是关注。
坏人不做笔记。
坏人记在他的脑袋里。
尤比在布朗克斯。
有人不明白我为什么关心那位同胞,“有人”
在这儿指的是哭包,哭包完全没法忍受他。
要是一个人两周理一次发,说话像是在贵族中学待了七年,无论什么天气都穿丝绸正装,你恐怕也很难喜欢他。
没有人领悟到他这么做的理由:假如人们怎么看都觉得你像拉皮条的,就不会认为你是毒贩了。
尤比念过书,因此认为自己有品味。
当然,他确实有一点。
那小子本来准备去念哥大法学院,但后来看透了法律的本来面目。
尤比在皇后区和布朗克斯做得非常好,我让他从哭包手上接管迈阿密。
我没通知哭包,所以他打电话给我。
——同胞,他血逼的搞什么?
——你似乎需要换个环境了。
迈阿密对你来说太乡下,你需要的是纽约。
纽约有的是书,也有的是半夜热闹的公园。
——这他妈是什么意思?
——该是什么意思就是什么意思,逼眼儿。
咱派你驻守曼哈顿,或者布鲁克林。
——咱不了解那两个地方。
——那就买一本他血逼的地图册,自己研究去呗。
同胞,你知道咱对这种事情有第六感,我反正不信任这位兄弟,他每周报告的几乎永远是那几句话。
哭包并不思考,他只是读过几本书,但尤比思考得既长远又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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