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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第109个修罗场(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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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运的人,还会被活捉回去,沦为魔族战宠的腹中餐。

打个形象的比喻吧,若说魔族的金手指有象腿粗细,那人类的,顶多就是一根牙签,可以说是非常惨烈的对比了。

简禾:“……”

这双方的出厂设置也太悬殊了吧,剧本是赤|裸裸的偏心啊。

简而言之,在趾高气昂的魔族面前,人类缩头搭耳、忍气吞声地度过了一段漫长的岁月。

当然,这期间,他们并非一味忍让。

实力在悄然增强之余,耻辱值和仇恨值也积少成多,不知不觉就刷到了ax,如同鼓胀到了极点的气球,只等锐利的针头戳破,让所有的怨气得以痛快地释放。

终于,在某次魔族再度戕害人类时,仙门的两个宗派一同揭竿而起,号召天下人合力剿魔。

压抑已久的仙门因此激起了巨大的波澜,同仇敌忾的众人纷纷应和。

细弱的溪流汇成了磅礴的海浪,势不可挡地冲垮了魔族的壁垒。

魔族被狼狈地打落尘泥,连老窝也被踹掉了,风光的日子到此结束。

这对宿敌的地位,也正式倒了个转儿。

迄今,百年已逝。

曾经恨不得用鼻子看人的魔族,现在一个个都变得安静如鸡,行踪难觅,很少再在光天化日下跑出来刷存在感了。

而当日落魄的仙门,如今百宗林立,一派繁荣的气象,甚至兴起了一股猎魔、养魔宠的风气。

这风气是打哪来的呢?起因是在老祖宗的年代,人魔两族干架时,都会带上各自的战宠助威。

在传统的仙门战宠排行榜里,最热门的就是雕、犬、雪狼三种动物。

它们凭借爆表的忠诚度和优秀的战斗力,一直牢牢占据着金榜前三的宝座。

而在驯养魔宠这股歪风邪气吹起来后,仙门的年轻一辈不再以自己养了多少只名贵的仙宠为荣,反倒觉得那些能活捉魔兽、并把它们驯服成战宠的人,才叫做有真本事。

——废话了,仙宠又不是啥稀罕货,只要肯花钱,什么样的动物搞不到?换言之,你能搞到的,别人也能搞到。

届时仙盟大会一开场,满目皆是同款仙宠。

这酸爽难言的滋味,就好比“走进车厢看到十个人里有九个跟自己撞了衫,其中一个还是自己最讨厌的小婊砸”

如果战宠是魔兽就不同了。

它们数量稀少、性情凶猛,天生不亲近人,虽然智商不高,但战斗力强得一批,只要主人能控制住,那杀伤力可不是普通仙宠能比的。

猎魔驯兽,既能彰显自己的能力,又可以在同辈间出尽风头,跟别人同款的几率也大大降低了,可谓是一举三得。

魔兽是魔族人的小弟。

相对于它们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大,这群小弟的藏匿功夫就拙劣得多了,时不时就会在人迹罕至的深山野林里出没。

所以,仙门子弟组队猎魔时,通常都是挑最荒芜的地方去的。

简禾现在所处的这地方,叫做西朔山,山林葱郁,辽阔苍茫,是个猎魔的黄金圣地。

被她附身的这个倒霉蛋,名叫封妩,就是一个在猎魔时遭到同门暗算,被推下了山崖的炮灰。

众所周知,“跳崖不死定律”

是主角和反派专有的骚技能。

那么,为啥这一次在原主这种npc身上也通用了呢?这是因为,崖底有湖,湖边还恰好躺着个经验包——一个被银箭射穿心口、奄奄一息的魔族人。

肉眼都能看到他腹部被掏了个大洞,就在那血肉模糊的伤口中,有一颗近圆形的东西在发光。

这发光的玩意儿,就是魔族人的元丹,跟人类的心脏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同的是,元丹里储蓄的是法力,可以修复持有者的伤势,这可比心脏好使多了。

:()快穿失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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