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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它塞进了卧室的抽屉里。
博士喜欢小区后门外沿湖的一条步道。
从后门出去,遮天蔽日的树木四季长着不同的颜色,被清晨的阳光洒落阴影,马路不宽,整条街都很安静。
李孤飞一般会牵着博士走三四个路口,再过到马路对面,从湖边走回来。
偶尔他也会在林间的长椅上坐一会儿,博士就自己蹲在旁边吐着舌头。
早些年这条街上还有几个早点摊,现在也都销声匿迹。
那时李孤飞还根本负担不起这里的房子。
他骑着自行车载林路深过来,而林路深那个小傻蛋只会指指点点,说这个角度看湖景最漂亮,那个方向可以一览长长的、没有尽头的树林;夏季的荷花和冬季的枯木,各有各的韵味。
林路深会说,比起游人如织的湖水,他更爱她旁边的树木们。
树丛间明亮的水潭,像眼睛望着天空,四周是参天的、直直的古树——兴许它们比人类的大脑更有智慧。
博士是林路深捡回来的小狗。
很显然,它继承了林路深不长脑子的乐天,总是喜欢这片棕色的树干和羸弱苍绿的枝叶。
林路深喜欢看李孤飞写字。
他自己光长了一张会叭叭的嘴,却懒得动笔,想到什么——不论是骂人的漂亮话还是匪夷所思的公式,都要让李孤飞在本子上写下来。
李孤飞的字确实写得很好看,林路深还曾经送过他墨水和钢笔,都是价值不菲且没什么用的玩意儿。
和林路深本人一样。
六七点起,这条街的人会开始多起来。
李孤飞在最后一个街口拐弯处的早餐店里买了两个包子、一杯豆浆,遛着博士回去。
到了单元门口,李孤飞瞥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进电梯。
钟剑。
李孤飞不太意外,也没有上前。
林路深不是个吃苦耐劳能干活儿的人,总得需要有人负担他的生活成本。
电梯在17楼停下,过了会儿后又下来了。
李孤飞牵着博士回到家,距离上班还有点时间。
他从卧室的抽屉里取出了那条还带着林路深的气息的领带。
博士又汪汪叫了两声。
光看表情,李孤飞没什么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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