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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人们会记住年级第一是,年级第二,甚至勉强记得年级第三,可年级第八第九呢?
何况后来她分了文科,高宴分了理科——
清尊对旻序,高宴有馀欢。
某次同桌读到一首诗,指给余欢看。
馀欢,余欢。
她说,你看,你的名字竟然和高宴连在一起。
余欢其实早就知道那首诗。
但那又如何?谁会把她和高宴两个人联系到一起?
如果不是多年后她和他因为工作原因建立联系。
她想,高宴可能压根不记得,他的高中生涯里,有个人叫余欢。
情书
“你舅舅当时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我当然认识他,不过他应该不认识我。”
余欢点好餐,将菜单放到一旁。
“风云人物?”
沈逸林顿时嗅到了八卦的味道,连忙帮余欢倒了杯茶水,“我妈说那时候很多女生追他,有这回事吗?”
“对啊。”
余欢点头,“就连我都给他写过情书呢。”
“真的假的?”
沈逸林却没料到这茬儿,满脸的不可置信。
“很意外?”
余欢抿了口茶。
“……不是。”
沈逸林,“你……余律师你看上去就不像那种会给人写情书的人啊。”
“如果是有人出钱呢?”
“哈?”
沈逸林更吃惊了,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余欢抬眼,看着沈逸林,目光却透过他,渐渐聚焦于记忆中另一张相似的脸庞上。
暴雨事件后。
高宴不一定记得余欢,余欢却没办法不注意高宴。
他就是那种让人难以移开目光的人,如果硬要说和,和如今的沈逸林有点像,但没这么阳光开朗,却多了一份事故和沉稳。
他出众的外形,让他在人群中总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就连不经意间的举手投足都像是偶像剧的截屏。
何况他还有家世和脑子——余欢曾批改过他的数学作业,他写的一手好字,逻辑思维和创新意识都很强。
但余欢觉得这些都不是最难得的,最难得的是他从没表现出任何的高高在上或者不可一世,为人处世一向无可挑剔——就像那次他送她回家。
尽管很多年后,余欢出了社会,见识了各式各样的人,才明白——有一类人在交往时展现出来的妥帖和风度,不一定是真正的温柔,只不过是他们从小在富足的家庭环境与充裕的优越感下自然习得的一种处事准则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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