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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遥说,“多可爱。”
回去是上坡路,他们就没骑车,坐节目组的车回去的。
沈云灼正站在门口迎接,也不知道等了多久。
明遥小心翼翼地提着兔子,过马路时没忍住低头多看了两眼,这时有一辆摩托车疾驰而过,眼看要撞上,沈云灼想也没想地冲了过来,把明遥扑倒了。
手垫着明遥的脑袋,就怕撞到。
千万别撞到,再给他一点时间。
“有没有事?”
沈云灼一瞬不瞬地看着明遥,眼底涌起巨大的惊慌。
明遥脑袋上沾了几片树叶,朝他甜甜一笑,神神秘秘地举起怀里的小兔子:“我给你领了个孩子回来,取了个名字叫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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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遥以为自己摔在了土上,怎么又硬又软。
仔细一看是被沈云灼用肉身接住了,手垫在他脑袋下面,手背擦破了皮。
明遥:“你的手……”
“没事,”
沈云灼藏了藏,不想让那点潦草的破皮分散自己的注意力,“这兔子……是我们的孩子?”
想起余尘曾经对于他们如果有个baby可以叫“水水”
的调侃,明遥就有点社死,不过为了让沈云灼开心,他也不介意再死一死:“对啊,来水水,跟爸爸打个招呼。”
雪白的小兔子警惕地竖起了耳朵,随后又垂了下去,就算是打招呼了。
“垂耳兔,我小时候养的就是垂耳兔。”
沈云灼朝它笑了下,表示欢迎这个新成员的到来。
“喜欢吗?”
明遥问,“可不可爱?”
时过境迁,沈云灼已经没有儿童时代养兔子的心情了,再见到兔子也没有多亲切的感觉,但因为是明遥给他买的,取名叫“水水”
,沈云灼就喜欢。
很喜欢,非常喜欢。
“喜欢,”
他说,“但没有你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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