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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晨的幼稚感到悲哀。
“所以,我说你是幸运的人!”
晨的怪异的话让我不解。
晨弹了弹烟灰,用另一只手的拇指按着自己的太阳穴,慢慢地揉动。
乳白色的手指在发丝中间时隐时现,看得我有些呆,那手指很美,像剥洗干净的葱段,修长细腻光滑圆润。
“为什么?”
我疑惑。
“有兴趣听我唠叨吗?”
我点了点头。
“从小家庭条件优越,1992年我从北京考上了上海复旦大学,认识了大我一届的老公,毕业后我们一起回到北京,我们组建了家庭,有了个美丽可爱的女儿。
那时老公创业成功。
在外人眼里我是个生活十分幸福的女人。
那时候,我就像个公主,骄傲、任性、不可一世,在家里,老公宠着我;在老公公司,虽有人都对我敬畏三分。
后来,老公怕我没事无聊,为我在北京开了家餐饮公司,我当经理。
员工们更是对我敬畏有加。”
“那时生活除了是幸福,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
“幸福,其实是一种毒品,需要不断地加大剂量你才能持续那种感觉。
有的时候,你得到的明明已经很多了,可还是不满足,还想要更多。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了一个男人,他小我三岁,是我前夫的司机,他叫巩,相貌平凡,黝黑的脸庞,浓眉,大眼,塌鼻梁,薄嘴唇,不高的身材,说着陕西的方言,初中文化。”
巩,陕西方言,不高,相貌平凡。
这些话从晨嘴里说出来时,我第一时间联系到了那个在城中村和晨做爱的叫巩的民工。
难道是他?
“那个巩当了老公的司机后,有时替我们打理一些私人事物,比如接送孩子。
开始我对他也像其他员工一样,很严厉,可他工作一段时间后,我发现,他做事情很认真,对我女儿照顾的有时比我还要细微,他想任何事情都会很周到,有时送我和女儿回姥姥姥爷那里去,他都会提醒我应该去买一些什么带给老人。
我委托他办的事情,都会做的很好。
女儿也越来越喜欢他了,一有空就说‘让巩叔叔带我去玩。
’”
“我慢慢地也对他熟悉了,有时也会和他聊聊天。
巩向我介绍家乡的情况,他的出身非常贫苦,小时侯经常吃不上饭,家里的房子是好多年以前的,随时都会有倒蹋的危险。
本来他学习很好,可是家里太穷了,初中都没有上完就辍学开始帮家里干农活了。”
“说真的,这个巩的确没有太高的文化素质,不像我们的朋友那样会咬文嚼字,但我听的多了,觉得这才更真实,他朴实的话语经常能够感动我,有时听着听着不觉得就会掉下眼泪。
我觉得他很可怜,相比之下我觉得前夫对贫困的人缺少爱心,这点我对前夫比较不满意”
“有时我自已办一些事情也让他送我去,逐渐的我就不把他当作一个员工了,太熟悉了,觉得他就像是家人。
有时和朋友吃饭就让他座下来一起吃。
他其实也很健谈,经常能把我女儿逗的哈哈大笑,有时连我自已也会被他逗的很开心,本来我是不喜欢和员工开玩笑的,但他有时开的玩笑很有意思,说话的方式很特别,慢慢的我也习惯了这一点。
连娟,就是现在前夫的妻子对巩的评价都是勤快,实在,忠诚,而且还挺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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